吉林省吉林市:审计报告引起政府高度重视 加大资金清理监管力度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23日】
【来源:吉林省吉林市审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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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吉林省吉林市审计局就该市国资委2010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向该市政府作了专门报告。在该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市长详细听取了关于该市国资委问题的汇报并对审计报告予以肯定,强调了问题的严重性,指出一定要严肃处理。常务副市长也批示“财政部门要加大对资金清理监管工作”。
     
    审计报告指出了该市国资委在预算执行,监管出资企业,管理企业改制资金等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滞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隐瞒、截留应上缴的国有资本收益;擅自动用财政资金对外投资;擅自动用财政资金申购新股;不上缴改制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收益;多次挪用、出借改制企业托管资金等重要问题。在做出严肃审计处理并移交检察院一人后,审计机关专题向该市政府作了报告,得到市领导的批示并督促相关单位帮助该市国资委等部门抓好整改,要求建立长效机制,把整改工作和规范企业改制工作结合起来。该市国资委也充分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几次召开党组会、办公会,组织人员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针对比较突出的对出资企业监管薄弱的问题,该市国资委表示今后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抓好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针对资金管理薄弱的问题,该市国资委转变管理方式,将改制企业托管资金上缴财政专户,采取资金支付由该市国资委审批,财政直接拨付到企业的新方式,从根本上杜绝了资金被挪用问题。并针对经费超支、挤占挪用专项经费等问题,制发了《关于加强国资委机关财务及经费支出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机关财务管理和经费支出做出具体规定。
    
    同时,该市政府根据审计建议,要求财政部门牵头,审计机关介入,在该市国资委和企改办的配合下,对全市改制企业资金和资产进行全面清理,及时把上述资金和资产纳入财政管理,力求通过此次审计整改将该市企业改制资金和资产管理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姜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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