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磴口:创新审理方式 提高审计质量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26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磴口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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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是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的第一年,内蒙古自治区磴口县审计局不断创新审理工作方式,促进审计业务质量的全面提升。
    
    一是着力提高审理人员把握政策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审理工作质量。在日常的审理复核工作中,审理人员能严格按照《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的要求,以打造优秀审计项目为标准,对每个审计项目认真开展审理复核工作。把组织开好审理会议作为提高审理工作质量的关键环节来抓,明确规定规定所有的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必须经审理会议集体审定通过,未按规定召开审理会议的项目,不得正式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以评选优秀审计项目工作为载体,通过“精品示范”效应,推动整体审计业务质量的提高。针对每年审计项目的总体情况,年初下发通知,明确优秀项目的评选标准,年底组织一次优秀审计项目评选活动进行奖励,并推荐参加全市和全区优秀审计项目评选。近三年该局推荐5个优秀审计项目中,有2个项目获得全区表彰审计项目,同时获得市审计局优秀审计项目。
    
    二是创新审理制度,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完善制度与加强指导相结合,提高审计项目质量监控的能力。针对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的各个关键环节,按照《国家审计准则》的要求,制定了《磴口县审计项目审理会制度》、《磴口县审计局审计复核审理工作暂行规定》、《磴口县审计局审计复核审理工作流程图》等十多项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进行审理复核;在项目审理会上集中对审计查出的问题的定性及处理等相关疑点、难点问题进行讨论,引导大家积极思考,找准问题的切入点,学会分析和解决疑点难点问题的方式方法。(米兆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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