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朐推出经济责任审计新举措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26日】
【来源: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审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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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审计局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结合县级工作实际,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出台了三项措施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力度。
    
    一是为全程监督干部任免,进一步修订了《临朐县科级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办法》,组织部门在公布干部任免同时,由审计局会同纪检、组织部门组成资产清查小组,对离任干部所在单位的货币资金、债权债务、个人保管使用的公物以及印鉴进行清点封存,并进行现场交接,从而维护单位资产的真实完整,有效防止突击花钱等问题,堵塞了审计监督缝隙。
    
    二是为突出审计重点,制定了审计工作方案,规定了三个必审的内容,即:突出对行政审批、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资产拍买转让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审计监督,依法查处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等行为;突出资金流向审计,尤其对社会保障、政府投资、强民惠民等群众关注的资金,加强延伸审计,保障资金的安全性和完整性;突出对“一把手”在经济活动管理方面的审计,对决策失误、搞形象工程、管理不善等造成的经济损失,制定简洁、明了的量化评分。
    
    三是为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干部管理中的建设性作用,注重发挥部门合力,定期召开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共同讨论、审定审计结果;对发现的苗头性、普遍性、敏感性问题,召开审计结果通报会,特别是针对存在的问题在被审计单位进行通报,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被审计单位及时整改落实,最大限度提高审计工作成效。(林桂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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