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市采纳审计建议健全覆盖城乡的老年社会保障体系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28日】
【来源:山东省青岛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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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山东省青岛市委、市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对在全市范围内健全覆盖城乡的老年社会保障体系、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等作出明确规定,为推动青岛市老龄事业发展,实现全市老年人“老有所养”提供了制度保障。

    根据快速发展的人口老龄化形势和群众关注的老年人社会保障等问题,近年来,青岛市审计局先后两次对市老龄委和全市老龄事业财政资金支出情况进行了审计,范围覆盖七区五市,延伸调查了29个镇、街道办事处的25家敬老院和18家社会养老机构,审计资金2亿多元。同时,还重点关注了养老服务“双千计划”、农村五保老人供养、百岁老人长寿补贴等养老惠老政策的执行情况,并对概算总投资1亿多元的市级涉老基建项目进行了审计调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审计建议进一步完善老龄工作机制,健全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对老龄事业项目的统一管理和监督。

    对审计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青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领导两次批示,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整改,对涉老基建项目建设情况和养老惠老政策执行情况全面进行了“回头看”,促使审计发现的问题得到了较好整改。在此基础上,市委、市政府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明确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健全覆盖城乡的老年社会保障体系:提高老年人养老保障水平,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障体系,2011年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提高老年人医疗保障水平,将所有老年人纳入医疗保障覆盖范围,从2011年起,每年对65岁及以上老人进行免费体检,每年对80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体检补助,到2015年,全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80%以上;提高困难老年人社会救助水平,把困难老年人作为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加大救助力度;提高老年人的社会福利水平,探讨建立80岁及以上老人高龄补贴发放制度,提高城镇“三无”和农村“五保”老年人的供养标准。

    另外,《意见》还对建立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打造社会助老环境体系、培育壮大老龄产业、加强老龄工作组织领导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谭伟佳 周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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