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有关部门采纳审计建议规范政府采购管理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09日】
【来源:湖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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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湖南省省长徐守盛做出重要批示,要求有关部门就审计发现的政府采购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该省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采纳审计建议,采取多项举措,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大力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了提高政府采购的效益,湖南省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加强了对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款、中央和省级补助专款、国债资金、农业开发资金的政府采购管理,2011年全省有望实现240亿元的采购规模。有关部门从完善制度入手,积极强化监管机制。一是强化代理机构的管理。该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开展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和清查,建立完善中介代理机构综合排位制度,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实行职业资格制度。加大对代理机构的监督考核,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实行代理机构诚信等级制度和黑名单公示制度。二是制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和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办法,开展对监督管理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的年度考核评价。三是完善政府采购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财政、审计、监察、集中采购机构的联系和沟通,开展对定点维修服务等专项检查工作,强化协议供货和定点服务监督管理。四是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制定下发了《关于会议、培训、接待及出差实行定点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规范了各项公务开支的政府采购管理。

    目前,该省财政厅等部门已就整改情况向省政府作出了专题汇报,并积极编制《湖南省政府采购行为规范》,着手建立涵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和监管机构等所有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部门和人员的行为规范体系,打造公平、公正、公开的阳光采购平台。(周伟 赵子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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