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大力推进审计整改取得显著成效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09日】
【来源:江苏省苏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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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苏州市审计局针对审计整改认识不统一、执行力分散、整改不彻底等难题,牢固树立“没有整改成果的项目,不是完整的审计项目”理念,把审计整改作为依法履职的重要环节,创新机制,狠抓落实,取得了新的成效。该局主要采取了以下举措:
    
    一是外促内引,营造良好氛围。在外部,该局借助上级力量推动整改。他们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汇报整改落实情况,市政府将审计整改纳入了对地方及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考核体系;在“同级审”报告中单列审计整改情况,市人大责成市政府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在内部,制定《关于审计整改跟踪督办暂行办法》,明确做到“三个加强”:加强动态管理,按季度汇总审计整改情况,及时上报;加强集体议审,定期讨论审定审计结果报告,提升建议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加强量化考核,对针对性、操作性不强的审计建议,实行扣分处理。
    
    二是建章立制,夯牢坚实基础。苏州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首次将审计整改纳入制度化管理轨道。该《意见》建立了3项制度,保障整改工作有序进行:整改报告制度要求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将整改情况报送市政府办,并抄送审计局,市政府召开整改检查督促会议;跟踪督查制度要求定期跟踪和随机抽查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开展专项督查,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责任追究制度要求把整改纳入机关效能考核,对整改不到位的,由市委组织部对单位责任人谈话教育,造成影响和损失的,由纪检监察部门追究责任。
    
    三是联动协作,汇聚强大合力。针对审计整改涉及面广的特点,该局致力于完善审计整改部门协作机制,谋求联动效应。近年来,他们先后与纪检、监察、检察、反贪、税务、公安、财政、建设、国资、环保等10部门建立了协作配合机制,形成了特点鲜明的审计整改资源整合网络。并配套建立了成立机构、双向移送、双向配合、定期通报、信息披露、案件会审、联合培训、事后督办等7项制度。据统计,该局近年来先后向纪委、检察、公安等部门移送给案件线索11起,6人被立案查处,挽回经济损失4100多万元,追缴偷逃骗税近2亿元,有效打击了经济犯罪,协作合力效应充分体现。
    
    四是现场督办,集中攻克难点。对审计整改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该局与市监察局组成联合督查组,通过联手现场督办,集中攻关,促进整改情况的有效落实和难点问题的有效解决。今年,两家单位的一把手局长亲自带队,选择对水利、体育等部门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突出了对因历史原因导致整改难的问题进行了多方磋商和解决。督查中,对部分仪器设备和河网调度中心大楼因牵扯到历史原因和资产管理体制造成闲置的问题,在监察、审计、财政、水务等部门协调介入下,就闲置仪器设备的分配、调拨和报废等问题达成了一致的处理意见。(王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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