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安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强化交通建设资金管理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10日】
【来源: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审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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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政府决定将交通建设资金按照《公安县城市建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纳入公安县城建投资有限公司统一进行管理。这是该县采纳审计建议,加强对交通建设项目管理的新举措。主要采取三项措施来进一步完善交通建设资金监管:
    
    一是强化资金来源与拨付管理。对省、市级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预算资金统一管理使用:县、乡道路建设资金全部拨付到县城建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完工后依据县审计局的结算文件拨付资金直达施工单位;农村公路补助资金由当地政府申请后县财政直接拨付施工单位。
    
    二是强化交通资金项目管理。交通建设项目标底确定要经过“一编三审”程序,既要经过造价咨询公司编制,住建局造价管理审核、审计局审计、县城建投资有限公司审定四项程序,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从制度设计上保证了资金运作流程的科学严密,不断规范交通建设资金使用程序,严控投资额度,严格实行资金拨付直达施工单位。通过对交通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报批、造价、核准、招投标、施工、竣工验收、决算审计等各个环节实行全程监督管理,有效防止了资金使用的灵活性、随意性,最大限度保证资金不被挤占挪用。
    
    三是强化监督与检查。要求审计、交通、城投分别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对交通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及时了解、掌握资金到位、使用和工程建设进度情况,督促加强资金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谢大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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