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构建新准则下审计质量控制体系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11日】
【来源:山东省青岛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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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来,山东省青岛市审计局将落实新修订《国家审计准则》、保证审计质量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强化风险防范措施,狠抓质量控制机制的健全和完善,积极构建有效的审计质量控制体系。
    
    一是完善业务管理规定,为质量控制提供制度保证。该局出台了《关于加强宏观服务型审计的实施意见》等十多项业务管理规定,建立了《审计过程中重大审计事项报告制度》、《审计业务会议制度》等二十余项业务管理制度,以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形式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工作机制的通知》,抓住重点环节,提高审计质量,扩大成效。
    
    二是创新技术方法,为提高审计质量提供技术保证。注重先进审计技术方法的推广和运用,加快推进了信息系统审计技术应用进程;审计重要性水平分析、风险评估、分析性复核等技术方法在财政金融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绩效审计、政府投资审计中全面推行;探索实行的以“三资”绩效审计为“龙头”的审计方法体系,使审计实施与技术手段更具科学性和实用性。
    
    三是规范业务操作规程,为审计质量全程控制提供根本保证。该局制定了《审计工作方案管理办法》、《审计实施方案管理办法》、《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等与《审计准则》实施相配套的规定,突出抓好审前调查、审计方案编制、审计实施、审计报告、审计处理处罚、审计整改六个关键环节,建立了审计质量评价制度,对包括审计实施方案执行、审计证据质量、审计目标完成、审计成果实现等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切实把质量控制措施落到实处。
    
    四是健全控制机制,为保证审计质量提供有效手段。该局出台了《审计项目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审计项目抽审暂行办法》、《审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处室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等业务管理办法,全面推行了审计项目“二次审理”,明确了审计组成员、审计组长、部门负责人、审理机构等各环节审计质量责任,建立了以质量为导向的业绩评价考核体系,将审计质量纳入处室和公务员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为保证审计质量奠定了坚实基础。(袁瑛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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