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四措施提高审计实施方案质量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20日】
【来源:山东省青岛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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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来,为提高审计质量和水平,有效防范审计风险,山东省青岛市审计局立足发挥“免疫系统”功能和建设性作用,采取四项措施,不断提高审计实施方案的编制质量,较好地发挥了实施方案对指导审计工作、规范审计实施、实现审计目标的促进作用。
    
    一是运用科学的技术方法,提高实施方案的可操作性。该局在审计实施方案具体编制过程中,注重运用先进的技术方法,结合实际进行重要性水平和审计风险评估,确定审计的范围、内容、重点和采取的审计方法。如在运用抽样审计方法对规模大、组织机构复杂的某大型企业审计时,为切实保证审计质量,以分析性复核为关键点,进行了重要性水平确定和审计风险评估,为确定审计重点及有效开展项目审计提供了科学的依据。
    
    二是全程跟踪检查方案的实施,发挥指导性作用。突出 “三个环节”的重点检查,即:方案编制前调查准备工作检查、编制内容逐项审查、全程跟踪实施核查。重点关注是否充分开展了审前调查,审计目标是否明确具体并有针对性,重要性水平确定和审计风险评估是否合理,审计内容是否具体,审计重点是否突出,审计的步骤与方法是否明确,审计分工是否合理并责任到人。
    
    三是规范实施方案审核程序,纳入业务会议审定。该局出台了《审计实施方案管理办法》,规定凡是区(市)长经责、大型企业、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等重要审计事项的实施方案必须经局审计业务会议研究审定。如业务会议审定的区(市)委书记、市长经济责任同步审计、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大型企业审计项目的实施方案,充分运用了审前调查所掌握的基础资料和基本情况,对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的描述有事实有数据,有定量有定性,有判断有分析,有重点有疑点,实施方案质量大大提高。
    
    四是以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为主线,做好实施方案调整。充分发挥审计实施方案突出审计重点、指导审计实践的作用,实施审计过程中,持续关注原方案作出的重要性判断和存在重要问题可能性评估的恰当性,对发现审计实施方案以外的重大问题线索,按程序及时调整审计范围和重点,进一步扩大了审计成果。如在实施某调查项目审计时,发现某单位重大违规问题线索,及时调整了方案,组织专人针对问题进行审计,查出案件线索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袁瑛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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