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邳州市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出台《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意见》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24日】
【来源:江苏省邳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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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性债务审计问题的落实整改,近期,江苏省邳州市召开政府性债务审计整改工作调度会,进一步研究落实审计整改措施,认真剖析了审计发现的“相关部门对政府性债务未进行归口管理、科学有效的风险预警和风险控制机制仍不完善”等问题,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制定了《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
    
    《意见》旨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债务资金管理,合理有效使用政府债务资金,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进一步明确财政部门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牵头责任单位,统一负责管理政府债务的全过程管理。《意见》指出审计机关对使用单位的债务资金使用情况和偿债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年度审计,项目竣工后,要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同时强调政府债务的举借、使用、偿还或提供担保等情况列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其审计结果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依据。
    
    《意见》同时指出,要建立六项制度,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举借行为。明确提出建立政府性债务归口管理和审批制度、政府性债务统计制度等6项制度,对债务资金的立项、审批、使用等各个环节实施全过程的监管。《意见》强调,建立两个机制,促进偿债和融资的良性循环。市政府设立偿债准备金,专项用于偿债主体无力偿债时,政府承担最后偿债责任的债务偿还。建立以资产负债率、债务率、偿债率等债务风险监测指标体系为重点的风险预警机制,对政府性债务的规模、结构和安全性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定期向市政府、市人大常委会报送政府债务报告。(彭夫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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