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且末县政府对近年来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24日】
【来源:新疆自治区且末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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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新疆自治区且末县人民政府针对近年来县审计局在预算执行审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及专项资金审计(调查) 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

    通报指出,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是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事业协调、稳健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加大对专项资金的服务和管理,事关全县各项事业的跨跃式发展。各部门、单位要对专项资金的认识统一到这一基点上来,为各项专项资金的投入、运行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通报要求,各乡镇、部门、单位要认真汲取教训,加强财经法纪知识学习,严格按照审计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做好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尽快健全和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并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是增强财经法纪意识。单位领导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经法纪,加强和完善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增加专项资金使用透明度,增强领导干部法律意识。

    二是强化专项资金拨付管理。财政部门要重点强化专项资金拨付管理,根据预算执行进度,尽快将专项资金拨付到位。提高财政专项资金拨付的时效性,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是加强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各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通过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监管制度,明确主管部门以及项目建设单位的职责,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科学性进行跟踪监督,确保每一笔专项资金都用在刀刃上。

    四是规范专项资金核算。会计人员要掌握专项资金政策制度,熟悉专项资金项目、内容、支付程序,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核算。在加强支出和票据合规性审核的同时,注重项目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

    五是加大专项资金往来款清理力度。组织会计人员和相关责任人,根据专项资金账面反映出的往来款项余额,查清债权发生的时间和事由,及时与债务人对账,发出催款通知书,责令限期归还。

    六是严格专项资金支出管理,杜绝挥霍浪费现象。建立有效的专项资金支出约束机制。做到有章可循,严格按制度办事,堵塞漏洞,节约资金,防止专项资金支出中的“跑、冒、滴、漏”现象,最大限度地提高专项资金效益。(程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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