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远安:教育局“四个突出”抓内审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28日】
【来源:湖北省远安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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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湖北省远安县教育局在该县审计局的指导和帮助下,紧紧围绕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重点和热点问题,坚持四个突出,扎实开展内部审计,有力的服务和支持了该县教育事业的发展。
    
    一是突出抓好对教育收费的审计。今年,远安县教育局继续将教育收费问题作为内审的重要内容来抓,进一步规范全县教育收费管理。该局以义务教育 “一费制”和公办高中“三限”政策、加强教材采购及其他代收费用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钱”制度为重点,以去年内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为切入口,重点检查上年审计发现的违规收费的清退情况,教材及其他代收代管费用管理上的整改措施,以及收费行为在各部门之间的程序是否明确,相关内部控制是否有效。
    
    二是突出抓好对大额资金的审计。针对今年该县中小学校基建和修缮任务重、投入大,各项转移支付的教育专项经费数额大、调配的教学仪器设备多的情况,该局将规范大额资金和仪器设备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益作为审计重点,适时介入,并积极运用多种手段开展审计监督工作:一是对基建修缮工程探索开展跟踪审计。该局采取重点介入的方式,对设计、招标和施工的关键控制点进行及时介入,严格控制基建修缮工程超概算、预算等问题,规范工程项目投资管理,提高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并对每个环节的审查材料存档备查,为政府投资审计打下良好基础。二是针对转移支付的教育专项经费数额大、统一采购调拨的教育仪器设备多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扎实进行实地抽样检查。
    
    三是突出抓好内部控制评审。今年该局把开展内部控制评审作为全县教育系统的一项重要审计工作来抓,努力为改善各部门和下属中小学校的内部管理服务,切实发挥内部审计在加强内部管理中的建设性作用。该局在对近年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找出其共性因素,有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内部控制评审,组织开展了大额资金支出管理、项目支出管理和收费管理等三个方面的内部控制调查评审,从制度的制定和执行两个层面,制定了一套适合中小学校、较为完整、系统、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示范文本,并帮助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修订与完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有效地发挥了内部审计“一审、二帮、三促进”的作用。
     
    四是突出抓好中小学校长经济责任审计。由该局纪检监察室牵头,内审股人员参与,采用深入被审计对象就地审计的方法,对各学校校长实行任期内及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内容为任期内财务收支状况、会计基础和财务管理工作、教育经费使用及效益、执行财经制度和规定以及任期结束债权、债务等方面。通过深入开展校长经责审计,不断提高学校负责人的经济管理的水平,规范和完善单位内控制度,有效的杜绝了各种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胡家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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