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石:把好三关全面提升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质量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01日】
【来源:湖北省黄石市审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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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几年来,湖北省黄石市审计局认真履行政府投资审计职责,切实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行为,较好地保证了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质量。2006年以来,黄石市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共审计政府投资项目145个,审计投资金额20多亿元,为国家节约资金1.8亿元,帮助被审计单位化解债务纠纷500多万元,移送案件线索5起,立案3起,有2人被依法判刑,有3人受到组织处理。
    
    ——坚持以人为本,把好队伍建设关,从机制上确保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质量。该局坚持把政治素质过得硬,业务精通,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人作为骨干力量,选派到政府投资审计的岗位上来。项目审计由骨干队伍中的人员担任组长,负责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提出处理处罚意见及其相关的计划和组织协调工作。同时,依据《黄石市审计局聘请外部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由该局政工科、法制科、监察室、政府投资中心联合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专业人员,主要协助项目审计组从事年度计划项目资料收集、现场勘察、工程量及造价核对、提出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疑点、记录整理、档案归集等工作。该局还依据《黄石市审计局聘请外部机构参与审计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开向社会招聘32家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入选黄石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外聘机构库,作为补充队伍。在政府投资中心的统一组织下对项目进行初审,出具初审意见书,接受政府投资中心和局机关的复审。
    
    ——坚持以权力制约为核心,把好监督执行关,从制度上确保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质量。该局改变过去“一条龙”审计到底的模式,实行审计权力分离制。项目计划权,由该局机关综合科和政府投资中心联合协商,根据年初计划拿出方案,经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实行统一安排,改变了由审计人员或审计组挑选项目审计的自由权;组织实施权,由政府投资审计中心,按照计划,根据审计人员素质、技术力量、审计成本、审计回避规定等因素,统筹安排,按法定的程序和规定的方案统一组织实施;处理处罚权由局法制科和纪检监察室,根据审计组出具的报告和处理处罚决定,向被审计单位执行。同时,该局运用信息化技术,加强项目质量监督管理,将所有项目都纳入“OA”和”AO”系统统一管理,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固化审批流程,对投资审计中每个环节中的自由裁量权进行有效监控,有效提升了风险防控和项目审计质量。
    
    ——坚持以预防和问责相结合,把好责任追究关,从手段上确保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质量。该局自始至终把廉政建设作为投资审计工作的生命线和“高压线”来部署落实,在严格遵守审计纪律“八不准”的基础上,制定了《廉政建设及责任追究制度》、《审计回访制度》、《项目廉政风险点查找防控制度》等规定制度。采取细化控制流程,明确控制点,落实控制责任,事前提示,事中督办,事后通报,年终考核的办法,促使审计人员自觉地增强责任感、危机感和法律意识,从而保证审计质量。在教育预防的基础上,严格落实项目质量终身负责制和违反廉政纪律一票否决制。不论是局机关审计组还是社会中介机构,只要违反廉政纪律,除扣除全年绩效工资和法纪规定的经济处罚外,机关内部人员在晋职晋级评先评优上实行一票否决,并记录装入档案,中介机构和聘请的人员从外聘机构及人员库中剔除并扣除入库风险金,同时向纪检监察、工商、人事及建设管理部门通报情况,触犯法律的依法移送有关司法机关处理,决不搞下不为例。让每名审计人员及中介机构明白,铤而走险,以身试法,要付出沉重的代价。以确保审计行为沿着审计法规和操作细则的轨迹和方向运行,全面提高项目的审计质量。(潘宪章 纪俊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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