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出台“三资”绩效审计操作办法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07日】
【来源:山东省青岛市审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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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公共资金、资产、资源绩效审计实际操作,指导全市审计机关具体开展绩效审计工作,山东省青岛市审计局日前出台了绩效审计操作指南,明确了“三资”绩效审计的概念、内涵、目标,突出了“三资”绩效审计的特点,提供了“三资”绩效审计一般操作规程指导性的做法。这标志着该市绩效审计的开展有了统一、具体的操作规范,也将为绩效审计的进一步深入开展发挥重要的推动作用。

    针对绩效审计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该局在绩效审计内容方面进行充分调研和论证研究,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提出了以公共资金、公共资产、公共资源(即“三资”)为主要内容开展绩效审计的新思路。该操作办法由总则、审计计划、审计内容、审计评价、审计报告、附则六部分构成,在一般性的审计程序和做法的基础上,对审计计划、内容、评价、报告等重点环节做出了具体规范和指导。为方便绩效评价,在附件中还列出了“三资”绩效审计评价参考指标。
    
    该操作办法呈现三个特点:一是具有指导性。该操作办法是在全市审计机关成功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经过认真梳理和科学总结而成的,对具体开展“三资”绩效审计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和借鉴作用。二是具有针对性。针对当前绩效审计实际开展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从审计的几个重要环节提出了解决办法,避免了不必要的审计风险。三是具有可操作性。在审计法及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等对审计程序等做出的规定基础上,结合“三资”绩效审计的特点,对审计计划、审计评价、审计评价、审计报告等做出了具体规定,便于审计人员在实践中具体操作。(朱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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