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鹤峰:政府“三给”大力支持审计工作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10日】
【来源:湖北省鹤峰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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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湖北省鹤峰县人民政府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审计工作,加大审计工作力度做到“三给”令人鼓舞。政府常务会议充分肯定了审计工作取得的成绩,指出近年来,县审计局自觉服务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履行职责,工作富有成效,发挥了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同时要求有关部门,对该局存在的困难,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促进审计事业健康发展。
    
    会议决定,对县审计局需要解决的问题,全部给予解决,集中体现在“三给”:
    
     一是给人。鉴于政府投资审计任务繁重,力量不足的问题,在2010年增加4个编制,新选调四人的基础上,再给该局增加2名公益性岗位,再度充实投资审计力量,确保政府投资审计力量之所需。
    
     二是给钱。对该局的所需经费在该县财力并不宽余的情况下,顶力支持给予特殊的保障。对2010年政府投资审计聘请社会中介组织从事审计所欠审计业务经费44.8万元,决定由县财政负责解决。为保证审计业务经费所需,除保障正常业务经费的同时,采取超常规的措施为审计机关建立激励机制,决定对该局2011年政府投资审计项目审减的2%给予审计人员以奖励。
    
     三是给权。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投资审计监督,出台了《鹤峰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政府投资审计项目审计监督的意见》,给予审计机关更大更足的权力,加强和改进政府投资审计项目审计监督的意见明确规定:“凡30万及以上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未经审计机关进行招投标价控制审计不得实行招投标,凡30万及以上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完工未能经审计机关进行竣工决算审计,不得办理结算和付清项目款项”,如此一来,加大了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力度。(唐递成 田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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