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雨花台区:四项措施贯彻落实审计法律法规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09日】
【来源: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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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按照国家、省市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审计法律法规,着力在规范执法、制度建设、学习宣传等方面创新举措和方法,并取得了一定成效。2008年以来,该局连续获得全区“文明单位”称号,在全区千人评议机关中均位居前列,经济责任审计科和基建审计科先后被评为全区“规范执法示范岗”,向有关部门移送案件一起,处理1人,追回财政资金100余万元。获全省审计系统先进集体称号,在全市审计系统综合考评和单项评比中均获佳绩,优秀审计项目评比中更是连续榜上有名。该局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组织学习。以创建“学习型”机关为抓手,建立“定期学习、积分考核、奖惩激励”等制度,明确每周三下午为集中学习时间,重点开展“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以及专业知识及业务技能”等内容的学习,此外每个季度还定期组织国家审计和内部审计人员学习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通过这些活动,促使审计干部加强了道德修养,增强了法制意识、提高了专业技能。
    
    二是做好宣传。首先,做好信息宣传,三年以来,该局审计人员共撰写上报各类信息及宣传稿件共400余篇次,被审计署采用达80余篇次,2010年,该局还创新信息及宣传载体,定期编发双月刊《雨花审计动态》,向区领导、机关各部门和街道(园区)通报审计工作、宣传法律法规;其次,利用每年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汇报机会做好审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争取他们对审计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为审计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第三,结合审计业务工作,把审计法律法规宣传到被审计单位和相关人员,提高他们的法制意识。
    
    三是建章立制。该局制订、完善了《雨花台区审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建立法治建设工作实施绩效考评体系,对审计科室和内审机构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实际绩效进行考核测评,着力提高审计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四是定期回访。对审结项目从审计决定落实情况、审计意见采纳和整改情况、审计人员廉政纪律执行情况、被审计单位对审计人员的意见和建议等多方面进行回访,审计回访率达到80%以上,有效地促进了审计人员依法行政。(陆国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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