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雨花区:“小”制度抓审计整改收到大成效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09日】
【来源: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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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建议是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为经济社会发展出谋划策的重要手段,一直以来,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审计局把审计建议放在比处理处罚更高的位置予以重视,通过几年的实践,建立起四个“小”制度,有力促使了审计建议更好落实。两年来提出建议145条,全部被采纳,该区共制定、修改和完善12项相关制度,审计监督和建设性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一是现场促改制度。在现场审计中,针对账务出错、附件不齐、多付款、漏收款等常见问题,及时宣传政策法规,促使被审计单位现场进行整改。二是跟踪回访制度。建立问题和建议工作台账,执行科定期进行审计回访,对未能及时整改的问题,由被审计单位说明原因,作出限期整改承诺。三是定期督查制度。每年定期召开由主管区长主持,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和被审计单位参与的审计建议落实情况通报会,对流于形式、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责令再整改、再落实。四是要情专报制度。将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对区领导决策有重要参考作用的建议,以《审计要情》的形式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报告,根据领导批示来督促进行整改落实。(罗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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