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应城:坚持四严促廉洁从审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11日】
【来源:湖北省应城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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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湖北省应城市审计局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审计工作的生命线,结合本单位实际,推行“四严”工作法,进一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为审计人员建立起一道“防火墙”,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严格教育。该局成立了理论学习中心组,由局长、副局长担任组长、副组长,下属分别以党支部或股室、经济责任审计局、政府投资中心划分学习小组,制订学习计划,规定学习时间,建立读书笔记,落实学习内容,严格考勤纪律,确保学习教育不走过场。如开展了公民道德建设教育和贯彻《廉政准则》、新修订的《国家审计准则》等为重点的普法教育,要求大家从三个方面加深对廉政建设认识,即:从我国各个领域里反腐败斗争的现实,看加强学习,构筑个人思想防线的紧迫性;从各种经济利益和物质利益时时处处影响每个人的思想,看改造思想,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的重要性;从每一个审计人员的一言一行对被审计单位所能产生的影响,看严格要求,树立良好审计形象的必要性。
    
    二是严格治“长”。今年初,该局全面推行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对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因行为失当、履行职责不力、工作严重失误等10种不称职行为之一的领导干部要引咎辞职或按法定程序罢免其职务。
    
    三是严格责任。该局建立健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审计执法责任追究制》、《审计组长工作责任制》等各项监督责任制,局长与副局长,副局长与股室、经济责任审计局、政府投资中心主要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和执行审计纪律承诺书;在党内明确了书记、支部委员以及每个党员的廉政责任,规定了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任务、责任分工和责任追究的具体方法,发现苗头及时解决,出现问题严肃处理,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审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实行“一岗双责”,一级带一级,上下联动,形成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网络。
    
    四是严格监督。为了确保审计人员时刻绷紧廉政这根弦,该局狠抓检查和督促力度,制定了审计回访制度,派办公室和法制审理股的同志及时到被审计单位调查和了解审计人员的廉政行为;审计结束后,各审计小组及时向法制审理股上交廉政报告;召开汇报会、座谈会、个别谈话等方式,对个别人的薄弱环节进行督促。如发现任何股室、任何人、任何环节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出现问题,除追究个人责任外,还追究包保人的连带责任,并对完不成廉政建设目标的取消当年个人评先和审计项目评优资格。(唐炜巍 刘洪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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