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湖:探索新模式提升审理质量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15日】
【来源:江苏省建湖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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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来,江苏省建湖县审计局在项目审理中建立“审理助辩制”新模式,使审理过程中复核、评价、审查和监督工作有了“对立面”,有效提升了项目审理质量。
    
    一是明确审理助辩制度。专门出台《关于试行审计项目审理助辩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审理助辩工作相应知情、合理采信、工作回避的三项原则,审理助辩论人员选择的条件,相应的权利、义务、责任,助辩的程序和方法等。
    
    二是优选审理助辩论人员。在审理小组中明确一名政治素质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作为被审计单位的代理,站在被审计单位的角度,说明情况、提出质疑、辩解理由;审理项目必要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审单位人员或相关特约审计员参与项目审理,实施助辩。
    
    三是助辩质询推进阳光审理。项目审理过程中,助辩人员不仅可以查阅卷宗,参加审计业务会议,还可以要求召开专门的“项目审理助辩会”。审计人员在会议上向审理助辩人员介绍项目实施过程、认定事实和证据及准备出具的审计结论,审理助辩人员对审计实施方案编制和调整的合规性、调查事实、审计证据等方面提出质询。对助辩人员提出的疑义,项目审理小组必须进行复核,并做好反馈。

    “审理助辩”模式保护了被审计单位合法权益,开门审理、阳光审理使审理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张中芝   程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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