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宁阳:“六项措施”促审计整改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16日】
【来源:山东省宁阳县审计局】
字号:【大】 【中】 【小】
    
    近来,山东省宁阳县审计局为促进审计整改工作,强化“六项措施”确保审计效果落实。
    
    一是在审计法律文书送达后3个月内,适时督促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决定,并反馈相关情况。
    
    二是对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决定情况进行跟踪回访,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三是定期向县政府报告审计决定落实整改情况,对于审计查出的重大问题,由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审计决定的落实。
    
    四是通过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发布审计整改结果,宣传报道审计整改好的典型,对拒不整改或屡审屡犯的单位实行公开曝光。
    
    五是明确各单位“一把手”为整改责任人,对不认真落实审计整改的单位进行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对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六是与纪检监察、财政、税务等部门之间建立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共同落实审计决定。今年以来共落实审计建议86条,审计决定执行率达到了100%。(董婷婷)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