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进一步规范省直部门单位经责审计工作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16日】
【来源:山东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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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促进省直行政事业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科学、规范发展,近日,山东省审计厅制定并印发了《行政事业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为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供了科学化、规范化的指导。
    
    《工作方案》明确了经济责任审计目标是通过审计肯定成绩、揭示问题,界定领导干部应负的经济责任,对其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做出客观评价,为干部管理、权利制约、国家治理发挥应有的作用。《工作方案》规定了七个方面的审计内容及重点:
    
    一是主要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及取得的主要成绩;
    
    二是遵守有关经济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
    
    三是制定和执行重要经济决策情况;
    
    四是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
    
    五是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对下属单位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
    
    六是审计报告、结论意见的落实整改情况;七是个人遵守有关廉政规定情况。
    
    《工作方案》提出了四点工作要求:一是提高认识,转变理念,精心组织;二是突出重点,提高效率,确保质量;三是分清责任,客观评价;四是廉洁自律,维护审计机关形象。
    
    为贯彻落实好《行政事业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山东省审计厅还制定了省直行政事业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范本,报告范本从基本情况、履行经济责任的主要业绩和审计评价、审计结果和审计建议四个方面做出了统一规范,其中在审计结果部分重点对遵守有关经济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性意见。《工作方案》、报告范本的制定和印发加强了省直行政事业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促进了省直行政事业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上新的台阶。(牛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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