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克拉玛依:采纳审计建议 草拟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17日】
【来源:新疆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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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新疆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审计局对市本级2006至2010年度项目前期费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调查的重点内容是:项目前期费资金的安排、拨付、使用、管理情况;项目前期工作的计划、内容及实施情况;项目前期工作及经费的管理模式等。审计期间,抽查前期费项目113个,涉及资金计划4089.6万元。审计调查后,该局就揭示的问题和审计建议向市政府及时提供了专题审计信息,并建议尽快制定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审计信息引起了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相关部门按市领导批示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和进行整改。
    
    一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等相关单位草拟了《克拉玛依市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暂行)》,明确了项目前期工作内容、项目前期费的使用范围、前期费拨付原则和程序、相关责任等。目前《办法》已征求了相关单位意见,正在修订中。《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前期工作。
    
    二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一步细化项目前期费计划批复,除批复前期费总额外,明确批复各项工作内容(包括:项目规划、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可研编制及评估论证、初步设计编制及审查等)的支出预算。同时将项目前期费计划与项目投资计划有效结合,在保证各项工作有效开展的同时,避免资金的重复下达。
    
    三是项目前期费使用单位建立完善了对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动态管理的内控制度,今后开展前期工作将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并积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杜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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