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审计厅制定出台市县党政领导干部经责审计操作规程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17日】
【来源:浙江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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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日,浙江省审计厅制定出台了《浙江省市县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程(试行)》。《操作规程》的制定,是省厅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具体举措,这标志着浙江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规范化建设上迈上新的台阶。
    
    为确保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可信、可靠、可用,要不断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加强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与《规定》配套的制度规范。省厅于今年4月份开始着手起草《操作规程》,经过多方面征求意见、反复研究修改、几易其稿,并在审计实施中试点,最终定稿出台。《操作规程》共有八章34条,最核心的部分是确定审计内容和审计评价方法。在审计内容上以“一观三化一廉”构成总体框架,在审计评价方法上尝试新的突破,改变了传统审计评价以定性为主的模式,采用量化打分的评价办法,通过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更加科学、客观地反映领导干部履责情况。《操作规程》的制定是在总结了以往浙江省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的成功经验,按照中央两办经济责任审计新规定的要求,通过建章立制,对全省的市县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做了全面规范。旨在实现三个目标:
    
    一是规范审计过程。在审计程序上明确了审计实施方案、审计进点、审计方法等内容;在审计报告方面明确了报告格式、征求意见、责任划分等内容;在审计整改方面建立整改检查机制和督查机制;在质量控制方面实行“两次审核、一次复核、全面审理”的分级质量控制机制。
    
    二是明确审计内容。《操作规程》将审计内容归纳为“一观三化一廉”:即对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权力运行公开化、资源配置市场化、行为操作规范化和廉洁从政五个方面进行审计。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主要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内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结构优化、民生改善、可持续发展情况(发展代价);权力运行公开化主要审计任期内在财政管理权、土地管理权,公共资源管理权、政府投资决策权等方面决策公开化程度的推进情况;资源配置市场化主要审计任期内在推进财政资源配置、土地资源配置,公共资源交易、政府投资项目领域的市场化程度的推进情况;操作行为规范化主要审计任期内权力在运行机制、财政管理的规范化、土地管理,公共资源管理、投资项目建设领域管理规范化水平等方面的推进情况;廉洁从政主要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内遵守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确定的审计内容涉及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重点领域和主要环节,从加强对市县党政“一把手”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着眼,运用审计专业方法,查明事实落经济责任。
    
    三是创新评价方法。《操作规程》确定了以“一观三化一廉”为核心内容的量化评价办法,设计了一个由5个一级指标、24个二级指标和100个三级指标组成的量化评价指标体系, 100个三级指标规定了评分参考标准并划分A、B、C、D四档,通过对审计结果的量化打分,计算出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职行为的审计量化得分,最后根据分数分别确定为履行经济责任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

    《操作规程》对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全过程进行了制度性规范,以此指导经济责任审计实践,为进一步提高审计质量,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更好地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提供了制度保障。(凌丽娅 何刘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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