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出台操作指南规范政府公共工程跟踪审计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18日】
【来源:江苏省苏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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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江苏省苏州市审计局在多年探索实践的基础上,结合投资审计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制定出台了《政府公共工程跟踪审计操作指南》。
    
    《指南》包括总则、审计程序、审计内容与方法、附则4章共41条,从审计范围、审计形式、审计流程控制、审计内容与方法、审计人员职责、专业复核、廉政纪律等方面,围绕政府性投资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对固定资产投资跟踪审计的各个关键环节进行了详细阐述,重点阐明了在投资决策、资金使用、项目管理、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全过程中如何开展绩效审计,具有较强的创新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指南》体现了三大特色:一是把绩效服务理念贯穿于跟踪审计全过程,重点审查投资立项决策程序的规范性、资金使用的效果性、项目管理的有效性及主体对预定活动过程的遵从度。二是拓展跟踪审计视野至建设项目后评价,将预期目标和已建成同类项目进行分析比较,把静态与动态、定量与定性、宏观与微观结合起来进行综合评价。三是在审计管理各环节强化主动控制,在对所有参审人员的职责做出明确规定的基础上,要求采用国家审计复核、中介机构交叉复核、专业复核等形式开展复核工作,程序上实行后道复核前道,逐级把关。
    
    《指南》还强调了严格执行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审计“八不准”纪律及其他各项廉政建设规定,要求中介在参审前必须作出廉政承诺,促进提高廉洁从审的意识,降低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徐敏华 王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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