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投融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22日】
【来源:山东省聊城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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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投融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提高政府投融资建设项目的质量和效益,近日,山东省聊城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投融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的通知》,从审计范围、审计重点等方面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融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

    一是严格审计监督,落实必审制。要求各级审计部门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项目建设单位不得自行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建设项目审计工作。

    二是明确审计重点,实现全覆盖。要求各级审计部门将政府资金投入大、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监督;聘请外部人员参与审计工作,所需经费,列入预算。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作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和国有资产移交的重要依据。

    三是加强协调配合,落实备案制。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审计监督工作。项目建设单位要把开工前资料及时报审计部门备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项目责任单位要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通知》的出台,进一步理清了投资审计发展思路,为全面提升聊城市投资审计水平,促使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李志刚 石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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