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出台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范本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23日】
【来源:山东省济南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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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引领规范作用,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质量,近日,山东省济南市审计局制订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范本》,对各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撰写的原则、结构、内容、程序做出了明确规范。本范本的制定对规范审计结果报告的撰写乃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供了依据,为有关部门和单位有效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结果报告范本的制定注意把握了三个原则:
    一是深入贯彻两办《规定》,审计结果报告通篇贯穿体现了两办《规定》精神。无论是对领导干部评价的内容还是结果反映、责任界定等都力求体现两办《规定》的要求。
    二是对领导干部评价力求全面、客观、公正。范本一改过去“成绩寥寥、问题多多”的传统做法,避免“一叶障木,不见泰山”,尽可能地“成绩说够,问题讲透”。一方面做细审计方案,拓展审计领域,做好审计工作,从源头上解决审计评价“不对称”的问题;另一方面强调对领导干部主要业绩没有或无法实施审计的,要注明来源说明,规避审计风险,并突出围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进行评价,力求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
    三是坚持传承与创新有机结合。为更好地发挥引领作用,注意既力求发挥范本的示范作用,又尽最大努力地发挥一线审计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做到“统而不一”,使不同领导干部的结果报告更加贴近实际;同时既传承上级有关精神,又结合自身实际,开拓创新,更好地为干部监督管理部门服务,为此范本既坚持传承,又大胆创新,将“审计建议”改为“审计总体评价”。
    该范本特别突出了对领导干部的审计评价,并力求突出领导干部的个性,改变过去哪种“千篇一律”、“千人一面”的状况,从而使审计评价“因人而宜”,富有特色。(丁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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