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冈:“四个坚持”打造平安审计机关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1日】
【来源:湖北省黄冈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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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湖北省黄冈市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注重实效,深入开展审计机关平安创建活动,大力推进平安单位、平安院落、平安科室、平安家庭建设,较好地营造安全稳定的审计工作发展环境。
    
    一是坚持宣教为先,进一步营造平安创建工作氛围。该局十分注重平安创建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教活动,引导树立“审计是我家、安全靠大家”的意识,积极营造平安创建工作良好氛围。今年以来,把综治、信访、维稳等相关会议精神作为审计法制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审计干部先后进行3次集中学习,使大家及时了解新时期平安创建工作的形势和任务,了解市委、市政府及市综治委关于平安创建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提高做好平安创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通过网站、宣传栏和宣传单页,引导审计干部及院内人员继续深入学习了《湖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和《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本部门、本单位、本岗位的相关职责,以及违反条例造成严重后果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如年初在机关院内张贴了《致机关干部职工及家属的一封信》,讲明平安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及要求等,使大家进一步明确了在平安创建工作中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二是坚持责任为重,进一步构筑平安创建责任网络。局党组始终把平安创建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不断夯实平安创建基础。年初制订了平安创建工作方案,专门召开平安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并根据局机关人事变动情况,调整了平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了由治保组、民调组、保安组构成的领导小组办公室。为了确保各项目标责任落到实处,该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群防群治”的原则,进一步细化和分解责任,继续与各分管领导和机关各科室负责人签订平安建设工作责任书,把平安建设的责任分解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明确了院内楼栋各单元治安管理责任人,明确了单位各项固定资产保管人;继续强化对出租门店的管理,与出租门店各业主签订了治安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业主的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党、政、工、团、妇等组织力量,要求“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真正达到责任网络的全覆盖。在此基础上,严格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开展经常性的检查督办,对出现事故、酿成不良后果的在年终考核中予以“一票否决”,切实构建起齐抓共管、责任明确、落实到位、奖惩严明、责任追究的长效机制。
    
    三是坚持预防为主,进一步健全平安创建防控机制。始终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推进人防、物防和技防三位一体,基本形成了全方位防范、多层次监督、立体式管理的安全防范体系。今年以来,进一步健全了单位内部保卫机构,配备了两名专职保卫人员,分别负责白天和晚上办公楼的安保工作,并指定院内重点住户轮流巡逻,负责守楼护院,节假日安排局领导带班、干部职工24小时值班。同时,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更新和加固了各项防护设施,在机关院内院外加装了5个摄像头,实现了对整个办公楼、庭院及临街面全方位的覆盖和监控,在机关院内和办公楼的重点区域,添置了8个干粉灭火器,进一步加固了防盗网、防盗窗、防盗门,在财务室配备了保险柜,在每个科室都配备了碎纸机,为平安创建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物质保障。在此基础上,坚持每月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由办公室具体组织,定期对机关车辆、电器设施、防火设施、保密措施等进行例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防患未然,如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了车辆轮毂隐患、乱接乱拉电线问题、天然气使用不当问题等等,有效防范了安全事故发生。
    
    四是坚持制度为本,进一步完善平安创建制度体系。坚持打基础、管长远,始终将制度建设作为平安创建的根本和基石,不断建立完善平安创建工作的制度体系。今年以来,先后制订了《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平安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并围绕平安单位、平安院落、平安科室、平安家庭建设分别出台了具体的实施细则,明确了平安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内容、实施步骤和相关要求,使平安创建工作重点突出,有的放矢。同时,结合新的形势和要求,分别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办法》、《车辆管理和使用办法》、《出租门店和流动人口安全管理办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保密制度》、《办公楼及机关住宅值班制度》、《固定资产和贵重物品登记制度》等10多项制度规范,并采取检查、督办、考核、奖惩等多种措施促进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不断提高平安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董家革 付后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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