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政府出台意见助推内部审计工作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2日】
【来源:江苏省苏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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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内部审计工作,促进提高各级部门、单位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日前,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
    
    苏州市经济发展快,经济总量大,内部审计工作举足轻重。苏州市审计局十分重视内部审计工作,该局在全面总结近年来内部审计工作经验和成效的基础上,认真对照苏州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形势要求,梳理分析了内部审计工作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为在新形势下原有的内部审计组织无论是从组建的数量,还是内审人员素质和数量,以及所发挥的作用不能完全适应形势的需要。该局经过多层次认真调研,结合苏州市内部审计工作现状,多次向苏州市政府主要领导专题汇报全市内部审计工作。市领导十分重视,要求审计部门对内部审计既要指导好,又要服务好,充分发挥内部在参与国家治理中不可或缺的作用,促进内部审计与国家审计、社会审计的协调、同步发展,使内部审计再上新台阶。由此催生了苏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出台。
    
    《意见》要求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充分认识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内部审计是审计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单位内部管理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强化经营管理、防范风险的需要,是促进单位内部科学、高效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同时,还强调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的必要性。
    
    《意见》从四个方面对内部审计业务管理予以规范:
    
    一是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切实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要求凡有独立核算或负有经济责任事项下属单位的,应当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并完善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二是内部审计机构应适应形势要求,把搞好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积极开展绩效审计、深化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认真开展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内部审计工作职责。
    
    三是加强内部审计计划管理,规范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编制工作,按《中国内部审计准则》规定实施审计,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内审队伍素质。
    
    四是审计部门应结合审计工作,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协会应充分发挥“管理、服务、宣传、交流”职能,加强与各内审机构和广大内审人员的联系,做好协调指导工作。
    
    《意见》的出台为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推进该市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指明了方向。
    
    目前,苏州市审计局正在抓紧检查督促应当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内部审计人员的部门、单位、企业、团体等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内部审计机构的进一步组建和内部审计工作进一步开展也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王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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