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洪湖市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力促土地出让金规范管理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2日】
【来源:湖北省洪湖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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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土地出让金在宏观经济调控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土地收益在非税收入中的占比逐年递增,成为非税收入的主要来源,与此同时,土地出让金和土地资源的管理问题日益凸显。在今年预算执行审计中,湖北省洪湖市审计局将土地出让金纳入了审计重点,提出了进一步健全完善有关制度和政策措施,促进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维护国土资金的安全、完整和分配使用效益的审计建议。对此,洪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采纳审计建议,于9月迅速出台各项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堵塞漏洞规范管理。
    
    一是取消土地出让金过渡账户。对国土资金过渡账户进行了再一次清理,取消了市国土局及所属单位在银行开设的国土资金过渡账户,土地出让金全额上缴财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后,集中上缴国库。
    
    二是土地出让金纳入预算管理。将土地出让收入全额纳入预算管理,土地出让支出一律通过地方基金预算从土地出让收入中予以安排,实行彻底的“收支两条线”。在地方国库中设专户立专账,核算土地出让收入和支出情况。
    
    三是加强土地出让收入管理。完善了土地出让收入管理制度。一是建立了国土资金票据统一管理制度,票据统一由市国土局购领,根据需求量发放到各乡镇;二是理顺国土资金收入征收程序;三是规范国土资金结算方式,国土资源部门、财政部门互相配合,建立国土资金宗地结算制度,按宗地建立了结算台账,共同做好土地收入的结算工作。
    
    四是规范土地出让金支出管理。理顺国土资金支出程序,严格实行“专户管理、分项预算、部门审核、政府审批、财政拨款”的管理体制;明确了土地出让金使用范围和额度:足额保障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严格控制土地开发支出,支农支出重点向新农村建设倾斜,严格按预算列支城市建设支出和土地出让业务费、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计提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城镇廉租住房支出、支付破产或改制国有企业职工安置费支出等。
    
    五是设立国土资金财务监管机构。市非税收入管理局设立了国土资金管理科,专门负责办理全市国土资金的收付业务,分类建立土地收储交易业务台账,土地交易招拍挂保证金台账,土地收入宗地台账。同时,市非税局向市国土局派驻国土资金专管员,参与国土部门的土地收储和交易等业务工作。(卢圣方 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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