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吴兴区:积极探索政府投资跟踪审计的多模式发展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6日】
【来源: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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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加大政府投资建设力度,着力建设湖州中心城区副中心——东部新区。区审计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中心,及时跟进,在紧迫形势和人少任务重的突出矛盾之下,探索多种模式并行,以不同的监督方式,推进政府投资建设的跟踪审计,取得较好的成效。
    
    一是“国家审计组织实施”,全程直接跟踪监督。对区政府要求实施跟踪审计的区重点工程,由该局审计人员担任组长、组织中介机构协助实施,对项目建设的招投标、合同、施工过程等内容直接跟踪审计。该模式下,协审中介服从于该局的管理,作为审计组成员实施审计监督和审计服务。审计机关的直接参与充分保障了审计质量和风险的控制,成效更加突出。如该局对投资额达7.4亿元的某农民安置房工程进行跟踪审计,截至目前已出具审计意见单185份、跟踪审计意见书、跟踪审计意见专报、跟踪审计报告各1份,节约建设资金约3600万元,得到区委区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
    
    二是“审计挑选中介+业主委托实施”,不定期间接管理控制。对部分项目因某些客观条件不具备国家审计条件的,由建设单位自行委托中介机构实施全过程造价控制或咨询服务,但中介机构必须由该局在公开招标优选的协审单位范围内,挑选那些审计立场与原则适应国家审计要求、业务水平精、人员素质好的协审中介。该模式下,中介在合同关系上服务于建设单位,但在业务管理、质量控制方面,因考虑企业自身管理与发展、其他审计业务分配、行业监督等因素,受区审计局的间接影响。审计机关不定期的间接控制,使国家审计的原则、观念渗透到中介服务行为中,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三是“内审机构自行委托实施”,行业指导强化审计监督。对建设单位有需求的非重点项目,由建设单位内审机构自行委托中介实施跟踪审计服务,此时中介服从于建设单位的委托管理。为提高跟踪审计咨询服务的质量和效果,该局通过对内审机构的行业指导,强化其业务水平和管理意识,并相应传达到对中介咨询服务的管理工作中,从而实现对跟踪审计服务质量的控制。这种模式通过行业指导,充分发挥内审机构的审计监督功能,缓解了该局的工作压力,在拓展跟踪审计监督覆盖面的同时,也给最终的国家审计监督预留了充足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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