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文成出台新规定规范农村小额工程建设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7日】
【来源:浙江省文成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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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浙江省文成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居)党风廉政建设的若干规定》,进一步加强农村建设项目管理,维护农民群众利益,促进和谐发展。
    
    文成县审计局在近年来的乡镇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个别村干部承包的本村小额建设工程存在着招投标程序不规范、项目管理不完善、资料不健全等问题,影响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而村官腐败大都与工程和项目有关。对此,审计建议及时加强和完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建设工程发包程序,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率。文成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建议,新出台的《规定》要求,村里的基础设施建设应公开招标承包,村党组织、村委会、村监委会等成员均不得参与本村建设工程和项目的投标、承包;农村50万元(含)以上的建设项目一律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行招投标,决算价格报请县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核准;5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一律进入乡镇招投标中心实行“明标抽签”,尚未完工和尚未验收的建设项目,不得结算资金。
    
    《规定》还在村级重大决策、涉农资金管理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深化村务公开,不断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蔡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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