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仙桃:创优制度全力推进经责审计成果“精加工”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13日】
【来源:湖北省仙桃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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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湖北省仙桃市审计局针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不充分、不深入、不规范的问题,大胆实践,不断创新,通过建立和完善三项制度,打造审计成果“精加工”的长效机制,着力推进审计成果利用率不断提高。
    
    一是建立完善审计结果运用管理制度。与仙桃市组织、纪检监察部门联合出台了《审计结果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充分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对干部进行奖惩。在评先争优、提拔任用、年度考核等方面,均事先征求审计部门的意见,把审计结果作为重要参考内容;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存入干部监督工作和干部考察档案,审计结果写入干部考察材料,作为领导干部提任、调任、免职、辞职、解聘、退休的重要参考依据。今年下半年,湖北省委换届考核组依据该局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反映的问题,取消了一名领导干部拟提拔为市领导干部的候选人资格。
    
    二是建立完善了责任追究制度。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依据问题性质分别交由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处理,轻则诫勉谈话,重则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今年3月,该市纪委根据该局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立案2起,查处责任人2名,其中1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1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建立完善审计结果专题专报制度。一方面对审计查出的情况,做到全局一盘棋,分板块、分步骤对重点部门、重点行业、重点项目和重点资金进行解剖,按板块形成报告,按专题转化成果。通过归纳经济运行中一些体制性、机制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决策提供了有力的科学的依据。另一方面,创新信息反馈形式,实行“审计专报”制度,每月20号左右将本月所出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直接送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手中,保证审计信息在第一时间,在党委、政府需要的时候,能够出现在领导决策视野。今年来,该局共向市委、市政府提交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及专报21篇,被批示6篇,通过审计促进整改问题34个,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0多个,审计的建设性作用进一步凸显。(周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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