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采取多种措施推进涉农审计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21日】
【来源:湖北省咸宁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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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湖北省咸宁市审计机关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注重效益”的工作方针,不断拓展工作方法,强力推进涉农审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全年完成涉农审计项目45个,查处各类违纪违规资金14342万元,移送案件线索8起,审计信息被湖北省审计厅及以上单位采用37篇。
    
    一、突出重点,提高审计监督效果。紧紧围绕政府工作中心,重点关注农业投资的重点建设项目、财政投入重点专项资金及政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强化涉农项目的规范管理。如,赤壁市审计局突出对国土资金进行审计,针对审计中发现的少缴耕地开垦费、欠收拍卖土地价款和行政运行成本过高等问题,通过《审计情况反映》向该市领导作了汇报,并建议由市政府牵头,组织国土、建设等部门对欠收的土地拍卖款进行督办、清收,限期缴纳所欠土地价款。该市市长及时批示要求督办整改,对土地出让价款进行清缴,定期上报数字,规范了该市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又如,咸宁市审计局加强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审计。先后组织对水库、泵站等水利基础设施项目计划执行情况、资金管理和使用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中发现了自行调整计划,招投标不规范,违规结算工程价款等问题,向有关部门移交查处案件2起,有关部门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搞好审计结合,推动农业审计成果利用最大化。针对农业资金种类多、层次多、项目分布广、资金链长的特点,注重搞好审计结合,延长审计链条,扩大审计覆盖面。一是把预算执行审计和专项资金审计有机结合起来。在对涉农部门开展预算执行审计时,将各类专项资金审计尽可能一并安排,实现一审多果。同时,将以往专项资金审计的成果和资料,认真进行参考采用。二是把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资金审计有机结合起来。在对涉农专项资金进行审计时,结合对该部门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一起进行,将专项资金审计作为一项内容,单独披露,并将专项资金的审计结果作为评价该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的一个评价指标。如,咸安区审计局今年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将专项资金审计作为审计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审深审透,并从体制机制上对目前农业专项资金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分析,有力地促进了农业部门对专项资金的规范管理和制度完善。三是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在开展涉农资金审计过程中,注重通过走访调查、实地察看和业务核对等方法,真正弄清涉农专项资金使用的真实情况。审计调查的重点放在对农村干部和农民的调查上,深入农村、农户、田间、地头第一线,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反映他们的呼声,掌握第一手资料,发现深层次问题。
    
    三、突破传统审计模式,积极探索农业绩效审计新路子。积极由传统的财务收支审计向效益审计拓展,切实把好工程决算审计关,通过重点突破,不断探索绩效审计的路子。通过审减工程投资,同时揭示农业投资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农业资金效益审计在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全面推开进行了有益的尝试。
    
    四、创新审计手段,积极探索计算机审计在农业审计中的有效利用。积极推进计算机在农业审计中的运用,基本实现了审计资料在AO、OA两大系统间的交互使用,有效提高了审计工作效率。
    
    五、加强领导,创新机制,不断提升农业审计工作成效。首先,进一步加强对农业审计工作的领导,从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突出农业资金审计工作的地位,统筹规划,统一配置调整力量,明确分管领导和科室责任,局务会、审计业务会定期研究涉农资金审计项目,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提高涉农资金审计工作水平;其次,提高涉农资金审计的责任意识和工作能力。一是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农业方针政策,了解目标和任务,掌握规定和要求,增强审计工作的针对性和主动性。二是发扬吃苦耐劳、敬业奉献、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三是熟练掌握业务技能。了解农、林、水利、资源、环保等多方面的知识,提高分析判断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更好的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同时,加大整改落实力度。一是对审计查出的问题,积极向领导反映汇报,引起领导重视,使政府督办相关部门和单位纠正,防止屡查屡犯,做到整改到位。二是积极抓好审计结论和审计建议的落实整改工作。围绕问题纠正、健全制度、规范管理等方面的情况,敦促被审计单位积极整改,促进所查问题整改到位,确保农业专项资金审计的效果。三是进一步增强宏观意识和服务意识,把审计信息宣传作为审计工作的重要部分,及时反映当前农业审计中的热点、焦点问题,提高采用层次和采用数量,充分发挥审计较高层次的监督作用,使审计信息宣传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张旺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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