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市人大重视审计工作 支持审计发挥监督作用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21日】
【来源:广东省惠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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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广东省惠州市人大注重发挥审计在政府财政收支监督中的作用,大力支持审计工作,加大了审计监督的力度,增强了审计监督的效果。
    
    一是重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强化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惠州市人大常委会把预算执行审计作为人大监督财政预算的有效手段,每年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并对报告作出决议。惠州市审计局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积极开展对财政预算执行工作的审计,2007年以来共查出资金滞留闲置3.77亿元,违规改变资金用途2135万元,其他管理不规范资金1.48亿元。
    
    二是经常为审计“点题”,强化民生资金、民生项目的审计。该市人大财工委经常与市审计局沟通,为审计“点题”,使审计工作更加关注民生。2007年以来,该局共完成交通、住房、教育等民生审计项目170个,查出违规金额8.88亿元,取得了良好效果:一是规范了一大批民生资金、民生项目的管理使用。二是为财政直接增收节支一大笔财政资金。2007年以来,直接为财政增收节支2.20亿元。三是向党委、政府提交了一批有价值的审计报告和专题信息。共有190余份重要审计报告、综合信息经市委市政府批示批转或直接成为决策依据。四是查处了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2007年以来,共向纪检监察、检察机关移送涉及民生资金的案件线索5宗,共有20多人受到了法律制裁和党纪政纪处分。
    
    三是督促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进一步改善审计执法环境。该市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改善审计执法环境,增强审计监督的力度和效果。一是督促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后,还要对报告作出专门决议,要求有关单位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认真限期整改,并将审计整改情况另行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此外,对一些重点项目、重要事项,还配合审计部门,深入被审计单位督促整改,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二是推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的建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直接推动下,该市审计局在全国率先建立了以审计执法联席会议制度为龙头,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长效机制,形成了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市政府主导、有关执法执纪部门齐抓共管、审计部门审计和整改“两手抓”、问题主体单位认真整改、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环环相扣、自成体系的审计整改机制。在审计执法联席会议制度的直接作用下,审计查出问题绝大部分得到了有效整改。2007年以来,已促进增收节支2.59亿元,已核减工程投资额1.35亿元,已归还原渠道资金5838万元,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审计意见建议,出台旨在加强管理、堵塞漏洞的规章制度或工作规范806项。
    
    四是推动审计结果公开,增强审计的公信力和影响力。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推动和支持下,市审计局审计工作报告的主要内容在该市主流媒体公开,将报告全文及时在市人大网站、市审计局网站公开,审计工作报告还印发给全市人大代表。审计整改结果也及时公开,将整改情况采取“问题”与“整改”一对一的形式在媒体全文公开,实现了审计监督与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的有效结合。审计机关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重点项目的审计结果,还印发《审计结果公告》予以公开。   (孙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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