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审计厅被授予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22日】
【来源:福建省审计厅】
字号:【大】 【中】 【小】
    
    近日,中央文明委在北京召开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隆重表彰第三批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福建省审计厅被授予“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福建省审计厅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经济工作中心,突出“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和谐”, 深入开展第十一届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发挥该厅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该厅还坚持“抓机关、带系统、促基层”,不断深化党建“三级联创”工作,促进了系统创建水平的提升。
    
    同时,该厅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服务推动福建省跨越发展,做到了突出重点、服务中心,坚持原则、依法审计,严谨细致、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注重效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圆满地完成了福建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机关审计业务工作,机关党的建设、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此前,福建省审计厅机关已连续四届被评为福建省党建先进单位。(廖荣圣 郑晓冲)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