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寿光:出台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26日】
【来源:山东省寿光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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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工程变更行为,合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更好地发挥政府投资效益,近日,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政府出台《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规定,政府投资项目原则上不得变更,工程施工前加强图纸的深化设计,最大程度上减少变更,确需变更的,应从科学、经济、实用、合法等方面提出多套可行方案,从中选择最优方案;完善工程变更手续,采用分级审批与备案制度,并且按照规定流程办理工程变更单,工程变更单附有变更原因、变更方案、变更图纸、变更部分的造价估算等;《办法》明确了工程变更部分的结算方式;《办法》还要求,对于重大隐蔽工程由市财政和审计部门在工程隐蔽前进行审核后办理隐蔽工程签证单,审计部门作为主管部门加强工程变更跟踪审计的监督力度。(武志国 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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