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汉川:落实五项机制防控廉政风险显成效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30日】
【来源:湖北省汉川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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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湖北省汉川市审计局认真落实五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机制,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向审计一线延伸,有力促进了该局机关廉政建设,连续5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五优机关”和“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在社会上树立了审计机关的良好形象。
    
    一是落实廉政目标责任制。每年年初从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工作人员层层签订《廉政目标责任状》,明确细化各自在廉政建设方面相应的责任,采取分层把关、分点控制的办法,有效增强审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保证审计纪律和各项廉政措施的落实。
    
    二是落实廉政规定承诺制。每个审计项目进点前,要求分管领导把廉政制度的具体要求与审计内容一同下达,并与审计小组成员进行廉政谈话,项目组长或主审还要代表审计组做出廉政承诺,审计实施过程中执行廉政纪律的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向业务办公会议汇报。该局纪检组长与相关科室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回访被审计单位,就审计小组实施审计中勤政廉政以及执行审计纪律情况进行检查并予以通报,一旦发现有违反廉政纪律的人和事必须及时按制度规定进行处理。
    
    三是落实审计执法公示制。年初将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向社会公布并送发被审计单位,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到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时,在被审计单位张贴审计公示,公布审计项目名称、内容、时间、审计组成员和审计工作纪律,接受被审计单位的监督。
    
    四是落实过错责任追究制。从细化和完善《汉川市审计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入手,由该局纪检组长和总审计师牵头,成立审计督查小组,不仅对审计调查、审计方案编制与调整、发送审计通知书等各个审计环节进行全程跟踪督查,同时还对执行勤政廉政和审计工作纪律的情况进行全过程督查。
    
    五是落实年度述廉评议制。在每年年底由局党组成员和干部职工公开推选的代表成立廉政评议小组。全局在职干部职工对自己一年来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公开述职述廉,评议小组对述职述廉情况现场进行评价打分,评价打分的结果作为年度评先表模的重要依据。(陈国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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