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顺平县政府强化建设项目审计成果应用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5日】
【来源:河北省顺平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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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河北省顺平县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强化该县建设项目审计成果应用。

    一是实行审计报告领导签阅制。审计机关提交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报告,须分报县长、常务副县长、分管项目建设单位的副县长签阅。二是实行审计结果应用批办制。审计机关出具的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预(结)算审计结果,由县长批转财政部门作为拨款的依据。规定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预(结)算审核报告,未经审计机关复核,政府不予采信。三是实行存在问题整改督办制。审计披露的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由分管副县长专门调度,督促整改。四是实行突出问题追究问责制。项目建设单位、其它相关单位的责任人员,在项目运作中存在的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突出问题,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追究责任。(王永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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