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慈溪审计局实行行政效能量化考评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2日】
【来源:浙江省慈溪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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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机关工作评价激励机制,调动审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创建作风实、纪律严、业务精、效率高的和谐文明机关,日前,浙江省慈溪市审计局开始对机关干部职工实行行政效能量化考评管理。
    
    行政效能量化考评内容包括:一是政令畅通情况,是否想执行、会执行、善执行上级的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二是服务质量情况,是否牢固树立服务意识,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改善服务,提高效率,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三是依法行政情况,是否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四是运行成本情况,是否勤俭节约,严格控制各类费用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五是执行纪律情况;是否强化纪律意识,严格遵守廉政纪律和工作纪律;履职过程中是否存在“吃、拿、卡、要、报”,以及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行为。
    
    行政效能考核量化为百分制,政令畅通情况12分,服务质量情况24分,依法行政情况20分,运行成本情况22分,执行纪律情况22分。建立“日监控、月预警、季督查、年总评”的考核机制,考核针对被考核人存在的扣分因素予以扣分,并根据被考核人受表彰的情况予以加分。
    
    慈溪市审计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建考核组,对考核组的量化评分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考核分形成是:民主测评占60%,由考核组组织召开全局机关职工大会,按照该局行政效能量化考评标准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民主测评,并量化成分数;考核组考核占40%,由考核组依据全局机关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结合被考核干部职工考勤记录、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成绩等,对照考评标准进行评分。(罗孟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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