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土地整理及出让资金绩效审计呈常态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9日】
【来源:江苏省徐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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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四年来,江苏省徐州市审计局连续对该市土地整理及出让资金管理情况开展绩效审计,绩效审计模式和效果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的认可,每年向人大提交的报告得到人大领导和代表的高度重视,实现了土地整理及出让资金绩效审计的常态化。
    
    一是实行土地整理及出让资金实行绩效必审制。自2008年以来,该局为拓展绩效审计、创新绩效审计方法,提出把土地整理及出让资金管理绩效列入年度审计计划。同时,按照市委有关领导的指示,将加强土地出让收入日常征收管理的监督,作为审计工作的重点。连续几年绩效审计坚持做到问题披露到位,原因分析到位,审计建议到位的目的,形成了土地整理、出让、资金管理绩效必审制度。
    
    二是实行绩效审计专题报告汇报制。每年6月份,该局在向市人大报告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时,都对市本级土地整理收储、出让、资金管理等绩效情况作专题汇报。市人大领导对土地整理资金及土地出让金的征缴管理工作高度关注,连续三年都将其作为重点督办事项之一,从而形成了绩效专题汇报制度。绩效审计分析报告按宗地排查的原因进行分类,对同类原因进行了数据汇总,占比分析;对不同原因,深入剖析产生的影响及导致间接成本增加等低效益、低效率、不良效果情况,客观反映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为领导提供有价值的信息等。由于绩效分析报告原因分析透彻、建议客观可行,每年的绩效审计分析报告及审计专报都得到徐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
    
    三是实行绩效审计后续成果问效整改制。在徐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监督和执行等部门形成合力,有效地推动整改工作。每年该市人大审议都形成重要意见,建议相关部门研究措施,健全制度,市国土局和财政局积极采纳建议,采取多项措施,强化土地整理、储备及出让资金管理力度,规范土地资金管理行为,形成有效的整改制度,使得土地整理及出让资金管理工作进入一个良性互动的局面。
    
    通过四年来的绩效审计跟踪问效和三项制度形成,徐州市在土地整理收储、占补平衡、指标置换、完善制度、加强土地集约利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屈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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