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射阳审计局念好“六字经”一年审减财政投资1亿余元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6日】
【来源:江苏省射阳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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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江苏省射阳县审计局不断加大对政府投资工程的审计力度,不断深化“机关+中介”工程审计模式,念好扩、管、核、晒、奖、廉“六字经”,着力寻求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的有效途径。据统计,该局2011年共完成工程审计项目145个,审计决算总量6.78亿元,节约财政资金1.62亿元,是2010年的两倍,在促进建设领域规范、提升财政投资效益、推动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增加合作机构。2011年初,通过盐城市审计局网站和射阳县政府网站分别发布中介机构参与审计招聘信息,吸引更多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性工程审计。经过遴选,共有15家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进入合作信息库,比上年增加了9个。参审单位的增加,既增强了审计力量,也增强了竞争力,有效地保证了审计质量。2006年以来,中介机构累计参与完成政府投资工程审计项目850个,完成审计金额27.68亿元,节约财政投资资金4亿元,为保护和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是“”:强化质量控制。该局强化对中介机构审计质量的控制,经认定核减率误差率高于1.6%时,有权解除与中介机构合作关系;坚持审计质量与费用结算挂钩,复审平均核减率误差超出0.8%以上的部分,每误差1个百分点相应扣减审计费率1个百分点,直至扣完全部审计费用和履约保证金为止。从而促进了参审中介机构不断提高审计质量,有效防止了参审中介机构与被审计单位做交易的可能性。同时,该局每年初即提请县政府出台规范基建工程的文件,强制性要求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报送决算值进行把关,力促投资效益最大化,每年的工程平均核减额成递减趋势。
    
    三是“”:创新复审模式。该局对中介机构参审的审计项目,在审计机关内部三级复核基础上,聘请具有甲级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抽样复审,抽样率不小于10%。复审结果与中介机构的审计费用挂钩。同时,改变过去公开送审模式,采取集中封闭运行的方式,将聘请来的专家集中地点、集中时间统一复审,确保审计质量,收到了显著成效。2011年,该局坚持工程决算审计复审工作“阳光机制”,对审计总价为8215万元的14个工程审计决算项目进行了复审,核减金额51.8万元,平均核减率为0.63%,提出审计整改建议23条。
    
    四是“”:主动发布公告。为了规避暗箱操作现象,接受社会监督,该局对所有工程项目的审计结果均实行公告制,“开门纳谏”。公告方式采取定期组合式集中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批准立项金额、招投标情况、变更及签证、报送决算造价、审计认定造价、存在问题、整改落实等情况;公告范围包括县四套班子领导、执法执纪单位、经济主管部门、被审计单位;公告平台包括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和行政权力公开网站、有关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扩大审计效应。近年来,该局审计公开的数量按每年30%递增。2011年度实施的145个政府投资工程审计项目审计结果,凡符合对外公告条件的,均已公告完毕,审计结果公告率达100%。
    
    五是“”:完善考核办法。制定了《中介机构质量考核管理办法》,定期对中介机构审计的项目进行考核,对中介机构参加审计的人员、程序、进度、质量、成效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在审计效能考核中,对审计组发现经济案件线索、揭露偷工减料和虚假签证等违纪违规问题的,给予加分激励,引导中介机构不仅仅单纯的核减工程造价,同时重视查处违纪违规问题、揭露腐败行为。2011年,在跟踪审计过程中,该局及时发现案件线索,向有关部门移送了某道路工程项目串标压价案等经济案件线索5件,2人收到法律制裁,3人收到党政纪处理,有效地遏制了工程建设领域的违规违纪现象。
    
    六是“”:加大廉政约束。该局专门制定了《落实“八不准”审计纪律的实施意见》,实行谈廉提醒、查廉监督、述廉回访制度,即在审计实施前,廉政监督小组进行审前廉政谈话,参审人员提交书面“廉洁承诺书”;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廉政监督小组到施、建、监等单位进行明查暗访,必要时调阅有关单位财务资料,检查有无报支招待、馈赠审计人员的费用;在项目实施后,审计人员向廉政监督小组提交廉政审计报告,廉政监督小组及时进行廉政回访和总结。2011年,该局对145个被审计单位全部实行了廉政回访,没有发现审计人员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于鸿 薛国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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