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四项制度”强化审计整改工作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7日】
【来源:江苏省连云港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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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维护审计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提高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效果,近年来,江苏省连云港市审计局积极探索和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建设,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建立审计整改问责和责任追究机制。该局制定了《连云港市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办法》《连云港市审计整改工作实施意见》《审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审计整改责任细则》等制度,在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等方面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是建立审计整改结果公告机制。建立了《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利用市内电视、电台、报刊、网络媒介对整改措施不落实或整改不力单位予以曝光或直接向市人大、政协等部门进行专题汇报。 2011年先后对119个审计项目结果向社会进行了公告。
    
    三是建立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制度。制定了《连云港市审计局审计回访制度》,在每年第三季度,组织人员对当年已审结项目逐一“回头看”,逐一到被审计单位检查审计整改的落实情况,查看审计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2011年组织了6个回访组,对89个审计项目进行了审计回访。
    
    四是建立审计整改联动制度。2011年连云港市政府出台《连云港市审计整改工作暂行办法》,按要求主动与财政、税务、纪检(监察)、检察等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共同监督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和移送事项的落实情况。(南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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