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从六大方面对重点部门重点资金开展审计监督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7日】
【来源:吉林省长春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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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吉林省长春市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及省市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审计工作方向,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从六大方面对市直重点单位或部门、重点资金实施审计,积极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一是重点审查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通过对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决策情况的审查,分析财政收支的完成及其增长情况,核实财政收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检查是否遵循了“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的原则,是否存在财政收支不真实、资金使用效益差以及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等问题,以维护国家财政安全,推动完善公共财政和政府预算体系。
    
    二是审查重大经济决策情况。从审计监督角度关注市委、市政府重大经济决策项目的执行情况,重点审计投资项目资金来源、运用及管理、项目审批和建设程序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检查项目是否存在高耗能、高污染、低质量及低水平重复建设等问题。
    
    三是审查环境保护情况。重点审计制定和执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环境保护规划和目标责任制情况,检查是否存在越权、规避环境保护部门审批的建设,是否存在未办理区域环评审批项目。
    
    四是审查土地管理情况。重点审计制定和执行土地管理政策、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重大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征地补偿安置以及土地出让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等情况,检查是否存在未经批准占用土地(耕地)、超过批复面积占用和征收土地等问题。
    
    五是审查国家改善民生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审计对农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重点领域的财政投入增长情况以及改善民生政策的实际执行情况,检查是否存在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政策不到位,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未得到妥善解决等问题。
    
    六是审查相关部门的财务管理情况。重点关注会议费、接待费,围绕费用使用的来源、依据、范围、标准及管理等开展审计,检查是否存在与政策、规定要求不一致的现象。(杨冬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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