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阜宁:经济责任审计做到“四个衔接”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1日】
【来源:江苏省阜宁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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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江苏省阜宁县审计局在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以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和完善权力制约监督机制为目标,以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科学管理和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坚持做到“四个衔接”,有效地发挥了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
    
    一是与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相衔接。根据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出台的相关政策,在摸清该县全部政府性资金收支的基础上,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对政府投资、非税收入征管、土地出让、拆迁补偿、工程承包、镇级园区建设、镇级财税体制调整等事项进行了重点审计,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相应的审计建议,有效促进了地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是与组织部门考察评价干部相衔接。针对以往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人责不对等”“责任难界定”等问题,该局与组织部门联合制定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办法》,对评价内容、标准、依据等作了明确规定,特别是在重大经济决策评价方面,从决策程序、决策过程、和决策效果等三方面进行界定,使审计评价更贴近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实际。
    
    三是与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三公”支出相衔接。在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加强对公车、出国考察和公务接待等公务支出的审计,看“三公”支出是否控制在党委、政府下达的控制限额内,有无隐瞒转移现象,并在审计报告中对公车配备和“三公”支出情况进行反映和分析,对个别单位存在的借用车辆和超范围、超标准报销费用等行为及时予以纠正。
    
    四是与促进建立责任追究机制相衔接。该局狠抓审计跟踪回访和查出问题的督查整改,确保整改到位,杜绝屡查屡犯的现象发生。阜宁县委要求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并建立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送“快速通道”,对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以审计专报的形式直报县主要领导。通过强化整改,有力地推动了该县干部问责机制的建立,增强了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的意识。(郭在勤 徐洪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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