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信阳审计局建章立制提升业务质量水平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9日】
【来源:河南省信阳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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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河南省信阳市审计局加强业务质量制度建设,通过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了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有力地保障了审计事业的健康发展。2011年该局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被审计署嘉奖为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先进公务员集体,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全省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单位。

    ——修订《审计工作质量考核办法》,检查审计能力,促进审计工作上台阶。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两个部分,平时考核由相关单位依据考核内容、计分方法开展动态考核,及时积累、汇总考核情况。年终对年度工作责任目标、审计成果、精品审计项目、案件线索移送、计算机审计、审计信息、审计宣传、政分行风、文明创建、审计理论研究、资源整合、统计等进行综合考核。细化量化每一项考核内容,固定分值,确保客观、公平、公正。对廉政、保密、计划生育、社会综合治理等方面出现问题,以及政风行风评议位次后10名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年末依据考核结果开展评先评优表彰活动,并在全市审计系统通报考核结果。

    ——完善《精品审计项目评选办法》,明确工作重点,提高审计项目质量和审计执法水平。进一步明确了精品审计项目必备的6个条件,即:查出违法违纪案件线索移送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并予以处理,追究刑事责任或给予党政纪处分;党委、人大、政府根据审计结果,制定、修改或者废除有关规范性文件或者政策措施的;审计综合报告或信息被市、县区以上党政领导批示的;收缴违规违纪资金或者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减额较大的审计项目;揭露出损失浪费金额较大,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的;利用现场审计实施系统(AO)开展审计,并编写AO应用实例上报省审计厅。规定有违反廉政规定和审计工作纪律的,不得参加精品审计项目评选,并通报批评。年终对全市评选出的精品审计项目进行表彰。

    ——出台《全市十佳审计业务标兵评选办法》,树立先进典型,营造争创一流的良好氛围。每年在全市审计系统开展“十佳审计业务标兵”评选活动,要求参评人在发现和查出案件线索工作成绩突出,有案件线索移送县级以上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并立案查处;或担任审计组长、主审的单个审计项目,上缴财政资金金额较大或者查出损失浪费金额较大;或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被县级以上政府或单位采纳,撰写的审计综合报告、工作信息被市县以上党政领导批示;或计算机运用水平较高,能熟练应用AO软件或其他审计软件发现疑点或线索,撰写成的计算机审计方法、案例被上级审计机关采用。每年在全市审计工作会上隆重表彰“十佳审计业务标兵”,并给与精神和物质上的双重奖励。(董见明 王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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