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州:三项保障完善审计质量控制体系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5日】
【来源:湖北省荆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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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湖北省荆州市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不断规范审计行为和审计程序,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能力培训为重点,以审计审理为手段,完善审计质量控制体系,规范审计行为,防范审计风险,提升依法审计水平。
    
    一是加强法规制度建设,为依法审计提供机制保障。该局在认真贯彻落实审计署、湖北省审计厅有关法规、制度、办法的同时,全面清理2010年前的各项业务制度,于今年2月制发《荆州市审计业务操作与质量控制规程》《审计业务会议制度》《审计项目审理办法》《审计执法责任控制与过错追究办法》,涉及审计业务执行、审计质量监控、审计责任、业务会议、审计审理、执法过错追究等多方面,初步建立起一套覆盖审计业务全过程,较明晰的分级质量控制体系和制度,为加强审计质量管理和控制,提高审计质量夯实了基础。
    
    二是开展法制培训和宣传,为依法审计提供人才保障。在完善制度的同时,该局加大对审计人员的法制培训力度,定期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和审计业务制度学习。在今年春季集训中,对新的业务制度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讲解。3月,该局针对8个县市区审计局更换5名负责人的实际,召开有各县市区一把手和法规审理人员参加的全市法制工作会议,安排布署2012年法制工作的同时,开展对新修订国家审计准则的培训,讲解审计实施方案编制、审计审理、审计证据、审计记录、审计结果类文书编写等内容,提高了各县市区审计局长和法规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业务能力。
    
    三是推进审计审理,为依法审计提供质量保障。该局在2010年开展审理试点的基础上,对市本级2011年完成的57个审计项目全面开展审计审理,在注重审理前置、纸质和网上同步审理、审理会议、审理结果通报和考核四个环节的基础上,突出对重大审计项目实施方案、现场实施AO打包上传资料的审核工作,共提出审理意见185条,督促业务部门修改审计结论不恰当的审计报告2份。审理方式上,改变事后把关的复核模式,实行提前介入,开展全程审理,选择部分重点审计项目,审理人员与审计人员一起查看现场,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审理内容上,以审计实施方案为基础,重点关注审计实施的过程及结果,将审计实施方案执行是否到位,审计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审计证据是否适当、充分,审计结果类文书格式是否规范,适用法律法规和标准是否正确,审计评价、定性、处理处罚、整改建议是否恰当,同类项目审计报告中对同类问题的定性及处理是否一致作为审理的重要内容。同时完善审理基础工作,对每个审计项目都建立审理全程登记台账,及时总结通报审理情况,深化和推进审计审理工作,规避审计风险,提高了审计质量。(吴洪文 肖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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