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审计厅制定机关考核评比新规定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0日】
【来源:湖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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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鼠标轻轻一点,各单位上月工作完成情况和本月工作安排一目了然。这是湖南省审计厅实行机关考核评比新规定所带来的新变化,也为该厅积极探索和完善目标管理考核机制作了一个生动的注脚。
    
    为使机关考核评比更加科学化、合理化,湖南省审计厅对以往“一锤定音”的考核办法进行完善,制定厅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补充规定,增加了部门工作“一月一报一汇总”制度。同时,该厅增设违纪违规问题经办人员奖项和综合处室工作业绩突出奖,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作为唯一的考核标准,最大限度体现评比的公平公开。
    
    日前,湖南省审计厅在该厅审计专网上首次发布厅机关各单位月工作情况。按照新规定,该厅机关各单位须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工作完成情况、本月主要工作任务与时间安排、获得荣誉或发生的重大问题填报《单位月工作情况呈报表》,人事处负责对各单位报送的内容汇总,报该厅领导审批后在审计专网上公布。为了确保此项制度的顺利落实,该项工作实行扣分制,并制定详细的扣分标准,包括迟报、少报、假报等都将扣除相应的分数,每月得分加总后将作为年终对部门工作进行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
    
    这种每月工作情况公开的方式,增进了该厅各处室之间工作信息的交流,让厅领导“一览众山晓”,干部职工大局意识明显增强,为审计工作“一盘棋”管理思路的科学实践奠定了基础。同时,信息公开也使各部门之间有了及时的参照和对比,从而促使其自发地及时推进和适时调整工作。另外,以每月工作情况的掌握为依据进行年终考核,逐步实现该厅机关内部动态管理和静态管理有机结合,提升了考核工作的客观性和科学性。(黎春香 柳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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