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安审计局廉政制度建设做到四个“突出”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2日】
【来源:江苏省海安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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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江苏省海安县审计局坚持“按制度办事、按制度管人”的原则,着力廉政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审计人员行为规范、廉洁审计、行政管理、重点流程控制等八大类74项规章制度。
    
    一是突出重大事项决策、重点资金使用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党政议事规则,规范用人、推荐提拔干部议事程序、机关干部考核考评管理制度、机关内部财政管理制度,使管人、用钱、办事都在制度的规范下进行,使权力得到相互制衡。该局先后建立完善《党组议事规则》《重大事项通报制度》《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审计人员准入制度》等。
    
    二是突出重点科室、重要岗位的流程控制和制度建设。投资审计是该局排查廉政风险点最多的岗位。该局通过固化固定资产审计、审核的流程,编制流程图;严格对固定资产投资审核结果实行三级复核或交叉复核;制定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控制办法;建立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监督检查考核机制等措施,确保做到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每一个过程都相互制衡。
    
    三是突出建立审计执法过程的质量控制制度建设。该局在原有审计执法控制质量基础上,建立完善《审计执法责任制》,全面规范审计程序;建立完善《审计业务质量控制办法》,加强和完善内部约束机制,落实审计责任;建立完善《审计质量责任追究制》,凡对未实现的目标和未履行的责任实行责任追究。
    
    四是突出制度执行督查机制建设。该局建立一套完整的监督检查制度,每项制度都进行定期检查,公布执行结果。使制度“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落实在行动上”。近年来,该局每个项目审计组都明确1名廉政监督员,切实抓好一线审计人员廉洁审工作;每个月纪检组都组织执行廉政纪律情况抽查活动,开展走访、征求被审计单位廉政自律情况活动,并将检查结果列入年终考核。(李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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