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审计局全面部署2012年度依法行政和“六五”普法工作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7日】
【来源:湖北省武汉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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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湖北省武汉市审计局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科学制定并组织实施2012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同时,研究制定《2012年全市审计机关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要点》,对该市审计机关依法行政和“六五”普法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强力推进审计机关法治建设。
    
    一是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扎实推进审计机关法治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武汉建设的意见》,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履行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并狠抓责任落实;不断健全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公务员岗位责任制;严格规范审计行政执法行为,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服务和保障我市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复兴大武汉中的“免疫系统”功能和建设性作用,当好公共财政的“卫士”,为推动完善国家治理做出积极贡献。
    
    二是加强审计质量管理,突出关键环节实现过程控制。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国家审计准则和《武汉市审计机关审计项目审理操作规程》,狠抓审计质量生命线建设,增强全员审计质量风险责任意识。组织开展审理操作规程培训,扎实开展审计组审核、业务部门复核、审理机构专兼职人员审理,真正按照准则和规程要求,明确审核、复核和审理的各自责任,形成审计质量监控合力。重大审计项目坚持领导靠前指挥,审计法制专兼职人员应将审理关口前移,及时掌握审计项目动态实施情况,适时跟进提供法律法规保障服务。坚持落实审计机关审计业务会议审定制度,共把集体审定关,力求最大限度降低审计风险。
    
    三是持续开展检查评优,实施“双创”工程强力创先进位。在该局机关实施审计项目创优工程与争创精品审计成果的“双创”活动,举全局之力精心培植、合力创建,力争精品审计成果进入市领导的决策视野,部分创优审计项目进入全国、全省优秀审计项目表彰之列。同时,适时组织对13个区审计局审计项目质量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执行修订后的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审计准则贯彻落实情况,对发现的审计质量问题采取切实措施狠抓督促整改,检查结果全市通报。
    
    四是健全完善执法制度,依法依规审计规范行政行为。严格遵守执行新修订的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中央两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相关审计法律法规,对与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以及两办《规定》不一致的审计规范性文件应及时全面清理、修订、完善或废止,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告。同时,认真贯彻执行《武汉市审计机关审计执法公示制》,增强审计执法工作透明度,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依法行使审计监督职权。
    
    五是加大审计查处力度,提升查处重大案件线索能力。始终把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作为审计工作的重要职责,加大对政府投资建设、财政专项资金、土地管理、行政经济决策权利运行、国有企业和金融等重点领域的审计监督力度,依法严肃查处揭露重大违法违纪、涉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损失浪费以及效益低下等问题,不断增强当好公共财政“卫士”和查处大要案的责任意识,善于发现经济领域里的大要案线索,敢于碰硬、查深查透,严格按照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依法作出移送处理。并加强与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等执纪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积极开展各项专项治理活动,形成监督合力,使审计监督工作做到有为、有位、有威。
    
    六是推进普法依法治理,积极营造良好审计法治环境。认真执行《武汉市审计机关关于贯彻落实〈推进法治武汉建设的意见〉暨“六五”普法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增强全员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扎实推进该市审计工作法治化进程。审计机关领导干部要坚持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真正做到“领学、帮学、促学、讲学”,发挥核心示范效应;审计机关全员普法培训要突出审计专业特点,重点学习掌握审计法律法规,保持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的常态;积极创新普法宣传教育载体,有效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掀起审计法制宣传的新高潮。
    
    七是夯实法制基础工作,保障服务审计事业科学发展。加强该市审计机关审计法制队伍建设,采取有效措施,调整充实审计法制人员力量,坚持推行兼职审计法制员制度,为深入推进该市审计法制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提供组织协调保障。同时,做好审计听证复议、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法律事务咨询解答、案件线索移送协调配合、行政执法统计报表报送等日常法制基础工作,按照“实、高、新、严、细”的要求,加强对全体审计干部综合法律知识的培训,在该市审计机关营造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审计、廉洁从审、文明执审的良好法治氛围。(郭祖文 赵楚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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