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州:“阳光工程”专项审计助百姓得实惠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1日】
【来源:山东省青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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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使农村向城市化、现代化迈进,各级政府下拨专项资金用于“阳光工程”的实施。日前,山东省青州市审计局对该项目进行全程跟踪审计,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加快“农民变职工、变市民”的步伐,给老百姓带来实惠。
    
    心系群众,夯实“阳光工程”制度基础。该局紧紧围绕“政府推动、基地主办、部门监管、农民受益”的原则,按照“稳定规模、提高标准、狠抓质量”的思路,进一步加大项目前期监督实施力度,落实项目各项制度,严格项目补贴标准,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程监督,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确保“阳光工程”顺利实施,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由体力型向技能型、由低层次向高层次转变。

    情注百姓,净化“阳光工程”资金链条。督促主办方严格按照政府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设立项目专账,严格资金报账制度和资金开支范围,并且对资金的管理、使用进行全程审计监督,促使资金管理使用达到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务必实现专款专用。开发项目资金监管系统,及时录入资金使用信息,强化报送制度,以便随时掌握资金的流向。同时,严格报账制度,坚持使用培训券,将有学员签字的培训券作为向财政保障申请补助资金的凭证。
    
    注重实效,强化“阳光工程”质量监督。实施公示制度,向社会公布承担“阳光工程”项目的培训机构的名称、培训任务、收费标准、政府补贴标准等,加强社会监督。实施三堂课制度:开班第一课,现场核实学员身份;培训实施期间,随机抽查一课,了解学员变动情况以及受训农民对培训的评价,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并督促培训机构整改;参与培训最后一课,对结业考试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对该班培训工作做出整体评价。(孙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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